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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06“广东十大新闻人物”评选条件公布

新闻人物评选组委会 ( 11-27 15:42 )

 新闻性仍是评选的首要条件

    新闻人物组委会网站消息  记者从组委会了解到,2006年度"广东十大新闻人物"评选条件已确定,新闻性仍是评选的首要条件。

    主办单位之一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管委会委员、南方日报社委陈广腾向记者介绍说,"新闻人物"评选与"劳动模范"、"行业标兵"等评选不同,2006年度广东"新闻人物"评选仍把新闻性放在评选条件的首位,要求候选人个人事迹已在主流媒体上刊载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同时对人物进行以下方面考察:显著性--做出突出贡献,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;导向性--其经历感人,事迹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符合;典型性--能反映该年度的重大事件和社会发展轨迹。

    本年度"新闻人物"评选将重点突出2006年在社会进步、自主创新、社会公益、反腐、文化、环保、法治、财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新闻人物。组委会将对被推荐提名的各领域人物进行认真考察、筛选,力求广泛性和代表性,但暂不按行业、领域、界别进行严格分类。(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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